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的税务处理
(一)第一步:计算出预计毛利额
先按预计的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预计毛利额=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收入×预计计税毛利率
注意:计税毛利率由各省级税务局按下列规定确定:
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二)第二步:计算实际毛利额
待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