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 [税法一] 计税依据  发表于:Thu Sep 30 14:34:00 CST 2021

jxgdwl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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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一般情况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带料加工

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

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提示】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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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10-05 22:06: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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