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提示】出现三种情形,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