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
①房管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属于生活居住的,暂免 。 | |
②2019.1.1-2020.12.31 | 公租房经管单位建设、管理公租房免征。 |
③2019.1.1-2021.12.31 | 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 |
④改造安置房经管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免征。 | |
⑤军事货物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以及新建铁路临管线运输等的特殊货运凭证免征。 | |
⑥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