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核定范围 | 主体 |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 | |
价格 | 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 | ||
流程 | 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 ||
核定方法 | 一般情况 | 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70%) | 国家税务总局选择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核定比例统一确定为60% |
规模较大,利润较高 | 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70%) | ||
计算公式 |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该品牌、规格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价格×核定比例 | ||
重新核定 | 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 |
【提示】不是一定按70%核定,70%只是判断是否需要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