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退还
一、申请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
1、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
二、多征税款退还
1、如果海关发现实际征收税款多于应征税款,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
2、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