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
2、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二、纳税期限
1、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2、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1)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申报缴纳,应当自月度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
(2)按次申报缴纳,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
三、纳税地点
向应税产品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