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计算“4步法”

步骤

公式

注意事项

第一步:剔税

不得免抵税额(进项税转出)=出口人民币价×(征%-退%

注意如果有免税材料,“剔中剔”

第二步:计税

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全部进项税-剔税)-上期留抵

第三步:限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人民币价×退税率

注意有免税材料,抵减

第四步:退税

如果(2)>0;正常交税=(2),免抵=(3

如果(2)≤0:应退税额=(2)与(3)中绝对值较小者;免抵税额为倒挤。

  【提示】在抵退税计算中,如果存在购进免税原材料,则存在“剔中剔”。这里的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
  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具体按下列两种方法计算:
  (1)实耗法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汇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2)购进法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汇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