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提示】2019年新政(财税〔201913号)。
  201911日至202112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1.月(季)应税销售额10万(30万)认定问题
  

  (1)货物、服务等合并计算
  例:A小规模纳税人2019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9(=432)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
  ——全部销售额9万(含不动产)均可免税。
  提示:与认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计算逻辑是一致,均合并计算。

  (2)可以剔除销售不动产
  【例】(P119):B小规模纳税人,20191月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万元,提供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万元,销售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1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91月应纳增值税。
  『答案解析』A企业销售额=431017(万元)
  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7(万元)
  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提示:与认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销售额计算有小差异,身份认定可以剔除出偶发的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此处只能剔除销售不动产

  (3)差额征税问题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提示:与认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销售额计算不一致,身份认定按差额前判断;免税认定按差额后。

  【例】20191月,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20.6万元(含税),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2.36万元(含税)
  【要求】判断能否免税
  『答案解析』该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8.24万元(含税),不含税销售额为8.24÷(1+3%=8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月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问题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例】某自然人出租房产,租期1年,租金一次性收取86万(不含税)。
  【要求】是否享受免税政策?
  『答案解析』86÷12=7.17(万元)<10(万元),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3.预缴问题: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4.发票问题
  月销售额10万以下
  (1)普票部分免税。
  (2)专票部分要交税。
  (3)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月销售额10万以上
  普票专票都要交税
  5.201911日起,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季度中间成立、注销而导致当期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当期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补充】纳税期的选择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1

2

3

合计

按月纳税

按季纳税

情形1

5

11

12

28

00.330.360.69

0

情形2

8

11

12

31

00.330.360.69

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