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5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6月1日付款,乙公司6月15日交付“连升”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10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20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6月1日未付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
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2、甲公司欠乙公司19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货,交货日期未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型机器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清算货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机器设备所有权,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货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的下列措施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以自己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B、以甲公司代理人的名义请求丙公司向自己交货
C、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返还机器设备
D、以自己名义请求丁公司向自己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