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自用: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与增值税计税依据一致)
  申报计税价格<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为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2、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


3、其他自用(自产、受赠、获奖等):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同时有发票凭证的,哪个价格高按哪个


4、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
  明显偏低的:核定计税价格=进价×(1+成本利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