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纳税企业月初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其载明的进项税额为35万元,进项税额转出7.3万元。当月对外销售a产品100件,公益捐赠10件,不含税单价为3万元,单位成本2.5万元,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当月“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借方余额为( )万元。
A、6
B、6.6
C、7.5
D、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