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一共2楼,目前打印: --
发帖时间:2022-03-27 09:16:31 楼主

(一)纳税环节及纳税人:零售环节,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

  1.超豪华小汽车: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

  2.超豪华小汽车是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3.目前双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只有两种(还有卷烟)。

 

(二)税率:10%

 

(三)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计算:

  1.零售业纳税人销售超豪华小汽车:应纳税额=零售环节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

  2.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10%)



贝拉 发帖时间:2022-03-27 09:26:31 1楼
相关推荐:

【我的十里桃林】消费税征(免、退)税的特殊规定 (一)金银首饰


【我的十里桃林】消费税征(免、退)税的特殊规定 (二)卷烟批发环节






贝拉 发帖时间:2022-03-27 09:17:18 2楼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征(免、退)政策消费税征(免、退)基本规定:

  1.生产企业自产石脑油、 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按实际耗用量暂免征消费税。

  2.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的企业,购进并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按实际耗用数量暂退还所含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