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金收付。 ① 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取得的资金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 禁收款不入账、设立“小金库”。 ② 企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 内容,并附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履行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后,方可安排资金支出。 ③ 严格规定出纳人员根据资金收付凭证登记日记账,会计人员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有关明 细分类账,主管会计登记总分类账。 ④ 健全并严格执行稽核、 盘点制度。 (2) 关于现金管理。 ①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 规定库存现金缴存机制,现金开支范围及限额,规 定现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② 确保现金交易事项都经适当授权审批,且被准确、完整地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 ③ 企业应定期执行库存现金盘点。 (3) 关于银行账户管理。 ① 企业应明确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流程,确保相关操作在完成适当的授权审批 后才可执行。 ② 企业应定期开展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相关收付款交易均被真实、 准确、完整地记录在适当的会计期间。 ③ 应定期开展银行账户清理,及时关闭闲置账户。 (4) 关于票据与印章管理。 ① 严禁将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相关印章和票据集中一人保管,印章要与空白票据分管, 财务专用章要与企业法人章分管。 ② 明确各类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处理程序,并 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