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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11-02 09:21:43 楼主

票据类型

权利对象

起算&时间

远期商业汇票

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

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对票据的出票人的权利

自出票日起2年

支票(见票即付)

对票据的出票人的权利

自出票日起6个月

追索权

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再追索权

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蓝色 发帖时间:2023-11-03 14:07:52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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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梦 发帖时间:2023-11-02 13:45:30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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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 发帖时间:2023-11-02 09:21:54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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