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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9-25 16:02:35 楼主
2×21年10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商标权的所有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款为4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预计处置时发生相关费用4万元。该商标权为甲公司2×19年7月12日购入,实际支付的买价为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另支付手续费等相关费用50万元。该商标权的摊销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2×21年12月31日,办妥相关资产转让手续,同时甲公司收到价款424万元,实际发生相关费用4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出售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至2×21年10月16日,该商标权计提的累计摊销额为350万元


B.
2×21年10月16日要将此无形资产按持有待售资产处理


C.
2×21年10月16日确认资产处置损益为-71.5万元


D.
2×21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为-71.5万元
飞起来 发帖时间:2023-09-27 08:48:16 1楼
138****7739 发帖时间:2023-09-25 16:03:35 2楼
会计分录如下:
2×19年7月12日
借:无形资产             8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
  贷:银行存款             898
2×19年计提摊销
借:管理费用 85
  贷:累计摊销 85
2×20年计提摊销
借:管理费用 170
  贷:累计摊销 170
2×21年计提摊销
借:管理费用 127.5
  贷:累计摊销 127.5
2×21年10月
借:持有待售资产——无形资产 467.5
  累计摊销         382.5
  贷:无形资产         850
借:资产减值损失 71.5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71.5
2×21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424-4)420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71.5
  贷:持有待售资产——无形资产    46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4
138****7739 发帖时间:2023-09-25 16:03:09 3楼
至2×21年10月16日,该商标权计提的累计摊销额=850/5/12×27=382.5(万元);2×21年10月16日,该无形资产应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其原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差额,应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此时无形资产账面价值=850-382.5=467.5(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公允价值400-出售费用4=396(万元),因此应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467.5-396=71.5(万元);2×21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的处置损益=(400-4)-(467.5-71.5)=0。
138****7739 发帖时间:2023-09-25 16:02:49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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