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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7-27 09:39:06 楼主
3【单项选择题】



(2020年)甲、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12月1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缴纳消费税的W产品,W产品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为生产该批W产品,甲公司耗用原材料的成本为120万元,支付加工费用33万元、增值税税额4.29万元、消费税税额17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W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湖北橘子 发帖时间:2023-07-27 09:44:40 1楼
来练习~~冲刺阶段冲冲冲
湖北橘子 发帖时间:2023-07-27 09:39:39 2楼

参考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环节发生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甲公司收回的W产品的入账价值=120+33=153(万元)。
湖北橘子 发帖时间:2023-07-27 09:39:32 3楼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