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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5-27 09:55:59 楼主
甲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18日和22日,甲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以20/股和21/股的价格,先后买入本公司股票2万股和4万股,201879日,甲以22/股的价格将6万股全部卖出。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应当归入公司的金额是( )。
  A.2万元
  B.4万元
  C.0
  D.6万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aha 发帖时间:2023-06-01 16:29:41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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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心菜 发帖时间:2023-06-01 06:26:07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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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jf 发帖时间:2023-05-29 17:16:05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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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5-27 09:57:39 4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5-27 09:57:32 5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5-27 09:56:10 6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5-27 09:56:07 7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5-27 09:56:03 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