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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5-17 00:39:25 楼主
甲公司(卖方兼承租人)以银行存款24 00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买方兼出租人)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24000万元,累计折旧是4 000万元。与此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物18年的使用权(全部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年租金为2 000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租赁期满时,甲公司将以0.1万元购买该建筑物。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甲公司转让建筑物不满足新收入准则中关于销售成立的条件。假设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和各项税费的影响。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价值为36 000万元。
  要求:编制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在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对该交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4 000
    贷:长期应付款  24 000
  在租赁期开始日,乙公司对该交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  24 000
    贷:银行存款   24 000


荣誉 发帖时间:2023-05-17 15:47:55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