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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04-15 00:27:34 楼主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当公司出现特定情形,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特定情形的是( )。
A.甲公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B.乙公司由大股东控制,连续4年不分配利润
C.丙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矛盾,持续3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D.丁公司2年来一直拒绝小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答案】C
oxygen 发帖时间:2023-04-17 15:00:01 1楼
C
嘟嘟姐 发帖时间:2023-04-17 14:01:44 2楼
嘟嘟姐 发帖时间:2023-04-17 14:01:39 3楼
C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4-15 00:27:59 4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4-15 00:27:53 5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4-15 00:27:49 6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4-15 00:27:45 7楼
LeeJanmy 发帖时间:2023-04-15 00:27:41 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