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一共4楼,目前打印: --
发帖时间:2023-04-10 08:31:28 楼主
涉税专业服务业务承接程序
(一)承接业务的前提
(二)承接前的调查评估
在确定是否接受和保持业务委托关系前,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委托人的情况进行调査和评估,充分评估项目风险;重大项目,应由税务师事务所业务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的评估情况进行评价和决策。
(三)业务委托协议的签订
1.业务委托协议应当由评估项目涉税风险的涉税服务人员起草,委托协议的起草人或审定人应成为项目组成员。业务委托协议的名称应当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业务的性质和分类确定;
2.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委托协议后,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并获取协议信息采集编号。如协议内容发生变更或提前终止的,也应当使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采集表》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变更内容;
3.对于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及其指向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无论业务委托协议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4.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委托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5.税务师事务所签订业务委托协议后,应当获取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管理层对其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声明。
(四)业务委派
项目组织结构一般可设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助理三级;
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涉税专业服务业务需要, 请求内部或外部相关领域的专家协助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对专家的工作成果负责。
阿巴巴 发帖时间:2023-04-22 00:25:08 1楼
安然的小屋 发帖时间:2023-04-14 06:54:13 2楼
荣誉 发帖时间:2023-04-10 12:33:22 3楼
学习
贝拉 发帖时间:2023-04-10 11:48:36 4楼
跟上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