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是指计提企业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的价值,常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月
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或:
年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年)
= 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12
举例:正小保公司2022年3月购入一辆小轿车。入账不含税金额为1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
正小保公司从2022年4月开始计提折旧,每月计提折旧金额为:0.1667万元
计算过程为: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年)=(10-2)/4=2 (万元)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2/12=0.1667 (万元)
2022年折旧金额总计=2*9/12=1.5万(因该小轿车是3月份购入,从4月份开始计提折旧,因此2022年共计折旧9个月)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实际)×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举例:正小保公司2022年7月购入一辆小汽车,不含税金额为100万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万公里,净残值10万元。2022年、2023年、2024年该小汽车分别行驶3万、8万、10万公里。
每公里折旧额=(100-10) /50=1.8元/公里
2022年折旧额=3X1.8=5.4 (万元)
2023年折旧额=8X1.8=14.4 (万元)
2024年折旧额=10X1.8=18 (万元)
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原值-折旧)×2÷预计使用年限,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举例:正小保公司为制造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9 月 30 日新购进用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1 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 500 万元,当月已认证通过。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20 万元。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 2023 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解析:
由于2022年10月-2023年9月计提折旧 500×2/5=200 (万元),
2023年10月-2024年9月计提折旧=(500-200)×2/5=120 (万元)。
2023年应提折旧额=200×9/12+120×3/12=150+30=180 (万元)。
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举例:正小保公司为制造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9 月 30 日新购进用于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 1 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 500 万元,当月已勾选认证。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20 万元。使用年数总和法计算 2022 年应计提的折旧额。
解析:
第一个折旧年度(2022 年 10 月到 2023 年 9 月)的折旧金额=(500-20)×5/15=160(万元)
第二个折旧年度(2023 年 10 月到 2024 年 9 月)折旧的金额=(500-20) ×4/15=128(万元)
2023 年应计提折旧=160×9/12+128×3/12=1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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