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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12-28 18:25:51 楼主

必要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部分要约。

2)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除非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否则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预受要约

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对要约的接受

数量

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方式

可用现金、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及其他支付方式

价格

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oxygen 发帖时间:2022-12-29 14:09:35 1楼
一起学习
每天多学一点 发帖时间:2022-12-28 18:29:40 2楼

【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

  (1)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2)因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确定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股份而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三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4)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5)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6)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关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7)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8)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9)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

每天多学一点 发帖时间:2022-12-28 18:28:08 3楼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
  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
  (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3)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每天多学一点 发帖时间:2022-12-28 18:27:42 4楼

有效期

13060日。

2)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注意】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可以自行取消。

3)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除非出现竞争要约。——15日前,可直接变更,无须批准

竞争要约

1)最迟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竞争要约的公告。

2)有竞争要约:延长初始收购期限,延长后不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

超量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收购人应按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报告

1)事先无需报告,只需提示性公告。

2)收购期限届满后15日内,收购人向交易所报送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