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条件
法定条件
回购程序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出席,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为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换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