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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12-01 13:20:35 楼主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4月,我公司立项自行建造一套环保施工设备,造价1500万元,2022年9月试用,2022年10月15日完成竣工结算,我公司这套环保设备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吗?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对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你公司是今年10月15日完成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属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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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中对购置的设备、器具有哪些要求?

· 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0月到期,11月购置的设备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吗?

· 若企业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10月购买的设备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吗?

·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其固定资产购置的时点如何确认?

· 最近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oxygen 发帖时间:2022-12-01 16:25:25 1楼
加油学习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2-12-01 13:20:48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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