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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11-25 18:29:45 楼主

   一、仲裁的原则与适用

   (一)仲裁的原则

   1.自愿原则★

   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

   2.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仲裁机构应以 客观事实为根据,以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作为作出仲裁裁决的标准。

3. 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

   仲裁组织(仲裁机构),是有权对当事人提交的经济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机构,这一机构为 仲裁员会

要点

具体规定

仲裁组织与国家机关

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不隶属任何国家机关

仲裁组织之间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独立仲裁

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接受监督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仲裁进行必要的监督

仲裁组织设立

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设立地点

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4. 一裁终局原则★★



   1)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oxygen 发帖时间:2022-11-25 21:07:41 1楼
一起学习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2-11-25 18:29:58 2楼
预习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