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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11-04 09:32:41 楼主

  2.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即,共同经营的参与方,不论其是否具有共同控制,只要能够享有共同经营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义务,对在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采用与合营方相同的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嘟嘟姐 发帖时间:2022-11-19 09:20:43 1楼
paper1978 发帖时间:2022-11-07 17:11:12 2楼
感谢分享
静静 发帖时间:2022-11-05 05:16:40 3楼
学习了
oxygen 发帖时间:2022-11-04 17:59:23 4楼
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