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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2-09-27 18:12:46 楼主

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开会

每年1

上市公司:在“上半年”开

召集

首次:“出资最多”的股东

以后: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举)→监事会→10%股东

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推举)→监事会→连续90日以上10%股东

临时提案

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出;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普通决议

章程约定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

特别决议

事项见守将五附表(一)(△)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签名

出席会议的股东

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

一起向未来 发帖时间:2022-09-29 08:02:35 1楼
一起向未来 发帖时间:2022-09-29 08:02:19 2楼
贝拉 发帖时间:2022-09-28 17:30:53 3楼
学习一下
荣誉 发帖时间:2022-09-27 19:46:05 4楼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