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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网上点播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豫会协﹝2022﹞16号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网上点播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济源示范区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度培训...[详细]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详细]
202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国管办发〔2022〕11号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详细]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
沧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各县(市、区)财政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北...[详细]
山东省莱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度莱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详细]
关于开展2021年南通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南通市会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通财会〔2021〕14号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单位: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规定,现将我...[详细]
北京市会计人员请注意!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2月31日止!
北京市的会计人员请注意!我们是否已经合理安排时间完成了今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呢?2021年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详细]
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昆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的规定,现将开展2021年昆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我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详细]
宁夏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规...[详细]
2021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财政部《会计人员...[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