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在电影里你应该看到过。
你可以叫我毛豆,也可以叫我天天。前一个名字是我的养父母给我起的,后一个名字是我的生父母起的。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快40多岁的老男人了。我有自己的小家庭,有自己可爱的儿子和温柔的妻子。但是我自己的故事却又是一番滋味了。不过,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事实。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命运自有他的安排。
在我的记忆里,我是和一个陌生的阿姨坐了很久很久的火车才来到这里的。
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生母,是个知青,她很早就教会我写自己的名字了。妈妈烫着当时很流行的大波浪短发,说话很温柔好听,嘴里有香香的味道,每次在我淌在脸上的鼻涕干涩时,她都会用手帕沾点口水帮我拭去留在脸上的痕迹。我喜欢缠着她,总是喜欢让她抱抱,至于我的爸爸,我已经忘了他是做什么的,只是依稀记得,他在冬天的时候给我做过在冰河上可以滑动的小冰车,我特别喜欢。
在我记忆里,那年刚要过,基本上所有人都在镇上的市场买东西,我爸爸让我在一个修表亭旁不要乱跑,可是我看见了隔壁村的阿姨,拿着糖葫芦喊我过去和他玩,她说是我爸爸让她找我的。我就这样离开了原来的家。
阿姨把我带给了“养父母”,她还告诉我,爸爸妈妈不要我了,所以就把我卖了,如果我不听话就打我。
我那时候小,以为这是真的。我以为爸爸妈妈是真的不要我了,连着哭了两天两夜。“养父母”拿着链子,把我拴在门把手上,不让我乱跑。他们给我吃蛋糕、糖、鸡蛋羹都不管用,但年幼的我却很快就接受了现实,开始乖乖吃饭,喊着他们“爸爸”、“妈妈”。我还有两个姐姐,大姐姐大我四岁,二姐姐大我一岁。
新爸爸妈妈脾气很差,总是凶姐姐们,可是对我就不一样,他们很喜欢我,总是指着我说“
张家的种”,和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刚来那会儿正巧过年,新家里有个小方框电视,还总是信号不好,春晚没有看成,新妈妈喂我吃鱼肉的时候,会像原来的妈妈一样,给我挑鱼刺吃。姐姐们吃鱼刺就只有自己夹,她们在完成义务教育以后,就纷纷辍学去打工了。
而我后来复读一年上了大学,在大学毕业后听新爸爸妈妈的要求回家找了份工作,当了公务员。娶了高中班里的女同学,在县城里成了家,很快有了自己的孩子。
有一天,星期一下午3点多,我接到了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打的电话,说是破获了一起十几年前的拐卖人口案件,从中尘封已久的记录里查到了我,要我去公安局登记一下当年被拐的前因后果,并告知了我亲生父母的信息。
听到这个消息宛如晴天霹雳,我不敢相信,原来我不是被抛弃的,亲生父母也没有不要我,我是被拐卖的!可冷静下来以后,我想到如今年迈的养父母,他们是农村老人,而今没有劳动能力更没有养老金,就靠着我每月给他们几百块钱生活。
姐姐们文化不高,结婚以后的婚姻也并不是很幸福,平常只能在城里寻打一些零工,家里也需要忙着照顾孩子,家庭工作赚钱两头忙。而养父母的钱都花在了我的身上,供我上学、找工作。
从公安口中我了解到,我亲生父母经济情况还不错,只是因为我被拐卖这些年一直寻子,也因此没有再要孩子,而且他们卖掉了一处房子,都辞掉了工作。
而我已经40多岁了,家庭、工作、甚至社交的圈子都在这里,我没有办法离开这些,去一个现在已经陌生的环境生活。
我想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命运和缘分,家人彼此都安好就够了。父母和养父母都是我的恩人,如果有能力,我都会赡养,这样就够了。
看起来有点跑题,但,抱歉,这就是我和我家人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