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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12-20 08:01:00 楼主

关于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注意:不是按照出资比例)的权利。
  (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3)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权利。
  (4)所有合伙人有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撤销委托的权利。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12-20 16:55:34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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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油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12-20 16:55:22 2楼

回复:2楼苏可的帖子

一起加油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12-20 08:01:20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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