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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6-20 06:57:31 楼主

知识点:终止经营
  (一)终止经营的认定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
  (1)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
  (2)随着处置计划的进行,组成部分中的一些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能先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且构成企业的终止经营,其他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能在未来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应当适时将其作为终止经营处理。

  (二)终止经营的列报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终止经营损益
  下列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所产生的相关损益,应当在利润表中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因账面价值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2)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因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而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
  (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处置损益。
  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当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终止营业相关损益具体包括:
  (1)终止经营的经营活动损益,如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收入、相关成本和费用等。
  (2)企业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因账面价值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3)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处置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因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而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
  (4)终止经营的处置损益。
  (5)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可能引起调整的情形包括:最终确定处置条款,如与买方商定交易价格调整额和补偿金;消除与处置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如确定卖方保留的环保义务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履行与处置相关的职工薪酬支付义务等。
  企业在处置终止经营的过程中可能附带产生一些增量费用,如果不进行该项处置就不会产生这些费用,企业应当将这些增量费用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6-20 22:54:53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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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加油
倾城月光 发帖时间:2021-06-20 15:53:35 2楼
终止经营损益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6-20 06:57:49 3楼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6-20 06:57:4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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