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形式与期限
1.期限最长20年——超出部分无效。但可多次续订。 2.6个月以上租赁应签书面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 3.定期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按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 *审批和登记并非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