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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1-05-09 08:26:38 楼主

  审判程序
  一审

起诉条件

①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有被告

③有诉讼请求的理由、事实

④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普通程序

开庭并公开

  

简易程序

适用范围

适用: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

不适用:被告下落不明、重审、再审、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或一方人数众多

传唤简便

送达裁决书以外的文书可采用简便方式(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

开庭方式简便

可采用视听传输技术方式

审判员“独任制”审理

转换

简易可转普通,普通不能转简易

  

二审

针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

再审启动

针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

法院
启动

本院院长审判委员会讨论

最高院各级法院

上级法院下级法院

当事人申请

调解书生效后6个月内

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向原审法院申请
上一级法院申请

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总结】二审VS再审

 

二审

再审

情形

当事人不服时

确有错误

法律文书

尚未生效的法律文书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判决、裁定

判决、裁定、调解书

启动

案件的当事人

案件的当事人、最高法院、上级法院、审理法院的院长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5-09 20:39:08 1楼

回复:3楼倾城月光的帖子

一起加油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5-09 08:26:56 2楼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1-05-09 08:26:49 3楼
一起来积累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