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香港公司,持有国内某厦3层物业.
B为国内公司代为管理A公司持有的物业;
C代表租户
操作模式:
假设没有C租户的情况下,A与B不存在租赁合同,产生的物业空置或维修都有A承担。如果有租户C找到B需要承租物业D1,则B找A签订物业D1的租赁合同,再与C签订物业D1租赁合同,起租日期、租赁期限等完全一样,只有租金不一样。请问新租赁准则下,B的帐务如何处理?
发帖时间:2021-01-19 15:02:56 楼主 |
A为香港公司,持有国内某厦3层物业. B为国内公司代为管理A公司持有的物业; C代表租户 操作模式: 假设没有C租户的情况下,A与B不存在租赁合同,产生的物业空置或维修都有A承担。如果有租户C找到B需要承租物业D1,则B找A签订物业D1的租赁合同,再与C签订物业D1租赁合同,起租日期、租赁期限等完全一样,只有租金不一样。请问新租赁准则下,B的帐务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