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企业债务重组所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的,可在今后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所得额;低于50%的则应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纳税。
2.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综合题)
【解释】企业对外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应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