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财税汇】(20190603)
【每日财税要闻】
1.6月份开始实施的财税法规会计人需要关注的有: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9万亿元,提取总额8.80万亿元,缴存余额5.79万亿元。
3.1-5月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合计公布68份行政处罚公告,同比减半;罚没款5.93亿,同比减9成。其中涉及对财会、审计和评估类人员的行政处罚32次,同比减少2次。
(以上信息主要来源:住建部、证监会、正保会计网校网站)
【实务技巧】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还可以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增值税的优惠吗?
不再分别享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以上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