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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8-08-21 16:56:51 楼主
请问各位大咖,我公司16年接手A公司,16年代A公司垫付15-16年的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费等,18年通过诉讼收回之前代A公司垫付15-16年的增值税、房产税、所得税费等,问题是现在收回的款项是直接冲应交税金--二级科目还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处理。
青藤管理员 发帖时间:2018-08-22 15:26:16 1楼
由于近期已近月底,会计工作较忙,您的提问可能无法得到版块学委第一时间答复,还望谅解!如急需得到帮助,请移步至财税问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