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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8-06-06 08:53:02 楼主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新颖性

创造性

X

实用性

X

1、新颖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属于现有技术;
  (2)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贝拉 发帖时间:2018-06-06 09:17:04 1楼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下列情形中,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是?_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http://bbs.chinaacc.com/forum-2-24/topic-7271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