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总结:共有5项。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波动;(暂时上升是利得、暂时下降是损失,正式形成损失是费用。)
2.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综合收益造成的投资价值的波动;(注意:此项在被投资方是不让转损益的)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价值波动;(暂时上升是利得、暂时下降是损失)
4.自用房产、存货转为公允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增值;(注意:减值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费用)
5.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净负债形成的价值波动。(注意:此项不让转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