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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
短期诉讼时效
发帖时间:2016-11-24 09:57:58
楼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实效期间为1年的有:1.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租金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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