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回顾】更正登记VS异议登记VS预告登记

更正登记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2.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异议登记

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1.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2.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预告登记

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3.情形: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或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