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差错概述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及账户分类错误、采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允许的会计政策、对事实的疏忽或曲解以及舞弊。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一)不重要的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
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二)重要的前期差错的处理
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基本相同。
1. 追溯重述的步骤:
● 追溯重述法的处理思路和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思路基本上一致,即涉及①税前;②所得税;③税后三个阶段。
● 在对三个阶段的处理中,涉及到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核算。涉及到分配的调整的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来调整,在分配时不考虑对股利分配的调整。
2. 日后期间发现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① 日后期间发现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要会计差错,应当作为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即应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本期数和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
② 日后期间发现报告年度以前的重要差错,应当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3. 调整报表相关项目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1)追溯重述差错发生期间列报的前期比较金额;
(2)如果前期差错发生在列报的最早前期之前,则追溯重述列报最早前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
(3)对于发生的重要的前期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三、前期差错更正的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前期差错的性质。
(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三)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在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中,不需要重复披露在以前期间的附注中已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