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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16-03-16 17:39:08 楼主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内容

具体项目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

3.发票管理行为

发售、收缴、代***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5.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2)没收财务和非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 其他

  【试题·多选题】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 )。
  A.代***
  B.税收保全措施

  C.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正确答案』ABCD

amy 发帖时间:2016-03-17 23:27:34 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