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方式 | 具体优惠 | 适用范围 |
直接减免 | 免征 | 8项 |
减半征收 | 2项 | |
定期减免 | 3免3减半: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
低税率 | 20% | 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
15%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
10% | 非居民企业优惠 | |
加计扣除 | 加计扣除50% | 研究开发费(相关规定) |
加计扣除100% |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 |
投资抵税 | 70%投资额抵扣所得额 | 创业投资企业 |
10%投资额抵扣税额 | 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 |
减计收入 | 减按收入90%计入收入 |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 |
加速折旧 | 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
免征额 | 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500万元 | 1.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 |
2.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 ||
特殊行业优惠 |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节能服务公司;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 | |
西部开发 | 鼓励类,l5%的税率(鼓励类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