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时间:2016-09-11 22:38:10 楼主 |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1、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税法定义要点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三、税法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PS: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做法和司法判定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PS:税法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PS:我国税法结构: 宪法 + 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20 23:11:25 241楼 | ||||||||||||
☂消费税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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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20 22:59:07 242楼 |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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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9 23:09:51 243楼 | |||||||||||||||||||
☂纳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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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9 23:05:07 244楼 |
☂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的处理
(1)不以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论处; (2)取得的虚开专用发票不予抵扣进项或不予出口退税;已抵扣或退税的,应依法追缴; (3)重新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准予抵扣进项; (4)因此被依法追缴其已抵扣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9 23:02:37 245楼 |
☂虚开专用发票的处理
1、开票方:处罚+补税 2、未就虚开金额申报缴税的,应按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缴税的,不再补缴。 3、受票方:不得抵扣进项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9 23:01:38 246楼 |
☂虚开专用发票的情形
(1)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金额不实的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发票。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9 23:00:45 247楼 |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提示】简易征收的情形下一般可开具专用发票,但减按2%征收的情形不能自行开具或代开专用发票,除非放弃优惠按正常3%计税。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8 23:15:07 248楼 |
☂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一)核算不健全的一般纳税人 ; (二)有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发票使用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未改正的;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7 22:44:42 249楼 |
☂免税料件的扣除方法
1.购进法:购进多少,减除多少 2.实耗法:使用多少,减除多少 【提示】外销负担的进项税流向: 抵减内销应纳税(免抵税额):交城建和教附 抵减内销后还有余额:实际退税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7 22:43:14 250楼 |
【注意】如果出口企业存在免税料件购进的情况(国内购进免税料件或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应在外销额中减除免税料件的价款或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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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7 22:39:09 251楼 |
☂免抵退税公式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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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7 22:35:08 252楼 |
☂免抵退税公式
四部曲 ----剔抵比退 外销应退税额=外销进项-征退之差 如应纳税额>0,则交税 全部应退税额均已免抵 理论退税额=外销额ⅹ退税率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7 22:31:42 253楼 |
☂免抵税含义
免:免征出口销售的销项税, 抵:是外销应退税额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退:是指外销应退进项税超过内销应纳税部分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7 18:42:17 254楼 | ||||||
☂退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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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7-01-16 22:41:23 255楼 |
☂退税率
服务:退税率=征税率 劳务: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提示1】外贸企业购进简易办法征税货物或从小规模处购进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为实际征收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