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时间:2016-09-11 22:38:10 楼主 |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1、税法概念: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税法定义要点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三、税法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PS: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做法和司法判定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PS:税法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PS:我国税法结构: 宪法 + 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6 22:41:48 121楼 |
▲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
1、制定主体: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 【注意】县级以下税务机关以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 2.规范性文件特征 (1)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 (2)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 (3)不具有可诉性。 只要具体的行政行为,才构成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但税务行政相对人在提请行政复议时,可附带提请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 (4)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6 22:26:23 122楼 | ||||||||||||||||||
★税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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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5 22:30:14 123楼 |
复习温故了昨天所做的笔记,很多知识点还是需要强化记忆一下的。感觉三门课都要凌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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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4 22:53:45 124楼 | ||||||||||||||||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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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4 22:42:43 125楼 | |||||||||||
▲税款征收程序:
(1)应纳税额核定制度:依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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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4 22:26:13 126楼 | ||||||||||||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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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4 19:54:18 127楼 |
●纳税期限长短的决定因素:
(1)税种的性质; ●纳税期限的形式: (1)按期纳税;增、消、营;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3 22:49:30 128楼 |
原本很早之前听了税法一的内容,但是时间长了基本上没什么印象了。从今天起就要从第一章开始稳扎稳打的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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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22:45:15 129楼 |
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起征点—达到或超过全额纳税 免征额—超过或超过部分交税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22:36:11 130楼 |
零税率—以零表示的税率,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税
负税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贴的比例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22:21:27 131楼 |
边际税率=△税额/△收入
平均税率=∑税额/∑收入 【总结】在比例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大于平均税率。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21:32:16 132楼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21:22:56 133楼 |
【总结】:
●课税对象是质、计税依据是量 ●从价税课税对象计税依据一致、从量税不一致 ●直接税课税对象税源一致;间接税不一致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18:58:38 134楼 |
免税导致法律关系消灭,减税导致法律关系变更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17:12:54 135楼 | ||||||||
税法法定解释的分类(按照解释尺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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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2-02 09:09:41 136楼 |
回复#149楼海洋之麒的帖子 我不记得你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0-31 22:33:16 137楼 |
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申报——使用环节一次性征收 二、纳税环节 四、纳税期限 五、缴税管理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0-31 22:31:14 138楼 |
已使用未完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的车辆,其库存(或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8万公里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证明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0-31 22:30:35 139楼 |
特殊情形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规定: 1.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底盘(车架)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其计税依据的确定方式为: |
胡蝶在网校 发帖时间:2016-10-31 22:29:28 140楼 |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2015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