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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23-12-05 10:19:28 楼主

物权的特征(即与债权的区别)

物权

债权

支配权

物权人对于标的物的支配,无须他人意思或行为介入”即可实现

请求权

需要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予以配合

排他性(一物一权)

同一标的物上不得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相容”的物权,尤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兼容性

当事人可以就同一标的物签订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可以有效

客体具有特定性

物权只存在于特定的一物之上

客体不特定

债权的客体为给付行为,并非特定于一物

对世权(绝对性)

物权的义务人是物权人之外不特定的所有其他人,其他人需承担尊重、不侵害物权人对物支配的消极不作为义务

对人权(相对性)

只能对抗债务人

oxygen 发帖时间:2023-12-05 15:52:38 1楼
学习了
tanx***ming 发帖时间:2023-12-05 10:19:51 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