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星化工厂未安装环保设备,2023年2月生产过程中直接向环境排放多种大气污染物,经测量二氧化硫排放量25千克,一氧化碳150千克,氯乙烯15千克,甲苯12千克,该化工厂只有一个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已知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为3.2元,当月排放的氯乙烯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二氧化硫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0.95,一氧化碳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16.7,氯乙烯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0.55,甲苯的污染当量值为每千克0.18。)该化工厂2023年2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为( )元。
A. 326.34
B. 341.20
C. 384.83
D. 4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