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 | 法定解除 | (1)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履行期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注意】(3)(4)区别: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在“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无需催告即可解除 | |||
分则中的随时解除 | 承揽合同 | 定作人(√) | 承揽人(×) | ||
租赁合同 | 定期 | 出租人(承租人擅自转租√) | 承租人(危及安全健康√) | ||
不定期 | 出租人(√) | 承租人(√) | |||
后果 | 尚未履行→终止;已经履行→恢复、补救或赔偿 【注意】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